網絡從來都不是逃避隱患的法外之地
近些年,隨著移動互聯網時代的到來,電子商務得到迅猛發展,“互聯網+食品”的模式也受到越來越多的年輕人追捧,從朋友圈里出售各種美食的微店到層出不窮的訂餐APP,讓人看得眼花繚亂。網絡食品安全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日益密切,而如何保障網購產品的安全問題,逐漸成為食品安全監管關注的焦點。
對于網絡食品安全的監管一直以來存在以下難點:
一是參與網絡食品經營的主體越來越多。同一個主體,同時開展線下和線上交易的現象越來越普遍,趨勢越來越明顯。
二是網絡食品經營法律關系相對復雜,涉及信息發布、第三方平臺、線上線下結算、第三方配送等,民事法律關系更加復雜。
三是網絡食品經營監管難度更大。由于網絡食品經營的虛擬性和跨地域特點,對行政管轄、案件調查、證據固定、處罰執行、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帶來很大挑戰。
針對上述趨勢,出臺具有針對性和操作性的管理辦法,非常必要。
可追溯的產品標識更有助于安全監管
人們之所以不信任網絡食品,正是基于對產品的未知和不可追溯,一旦發生問題產品事件,無法快速維權或有效反饋。特別是有些網上刊載的食品名稱、成分或者配料表、產地、保質期、貯存條件,生產者名稱、地址等信息與食品標簽或者標識不一致等,消費者權益極易受到損害。
《辦法》對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規定了向當地主管部門進行備案、對入網食品信息進行登記、保存食品交易信息等義務,首次明確各級食藥監部門是網絡食品安全的監管方,也是查處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執法主體。特別是對于產品的標簽標識等信息,具有一定的嚴格性和規范性,可追溯的產品標識信息或將成為網絡食品包裝的“標配”,線上線下的交易關系也將更加透明化。
物聯網標識技術將成網絡食品安全的破題關鍵
目前,我國正在成為較大的食品生產國和消費國,食品溯源作為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環節,發揮著關鍵作用。亂世宜用重典,重癥需下猛藥。此次食藥監總局對多項條例都實施了明確罰款制度,對于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未按要求記錄、保存食品交易信息的,由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等。
這不僅可以剔除不合規定的食品平臺,也可打壓造假者氣焰,增加造假成本。另一方面,利用物聯網標識技術強化線上監控和線下監管,能夠有助于快速追查責任主體、產品流向、監管檢測等追溯信息,提升綜合監管效能。同時,軟硬件技術的成熟,包括統一的編碼標準等技術在溯源方面的廣泛使用,也促進了追溯的可實現性,極大保障了網絡食品的健康發展。
事實證明,隨著國內外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不斷完善,“產品身份證”打造的一物一碼應用逐漸普及,物聯網標識技術提供的可追溯性標識信息能夠有效減少網絡食品亂象。10月1日起,我們期待看到一個安全透明的網絡食品平臺。(轉載噴碼標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