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要求,安徽省將把類和第二類疫苗納入合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按照公平交易的原則實行網上集中采購。其中,類疫苗集中采購后由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逐級供應,第二類疫苗由省級疾控機構匯總全省需求后,在交易平臺通過直接掛網、招標或談判議價等方式形成合理采購價格,建立省級集中采購目錄;由縣級疾控機構在目錄內采購并供應給本地預防接種單位,接種單位不得直接向疫苗生產企業購買第二類疫苗。各地將加強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和報告工作,鼓勵建立通過商業保險等形式對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受種者予以補償的機制,逐步建立包括基礎保險、補充保險在內的多層次保險補償體系,提高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效率。
《意見》明確,各級食藥監、衛計部門要督促建立疫苗追溯體系,實現較小包裝單位從生產到使用的全過程可追溯,并加快推進預防接種信息管理系統建設,逐步實現不同地區預防接種信息的交換與共享。疫苗冷鏈配送是確保疫苗安全有效的至關重要環節,《意見》要求要建立健全疫苗冷鏈配送管理體系,類疫苗通過各級疾控機構冷鏈系統配送,第二類疫苗由疫苗生產企業直接向縣級疾控機構配送,或由疫苗生產企業選擇1家至2家有較好冷鏈儲運條件的配送企業。按照要求,各地將加快推進規范化預防接種門診建設,確保到2017年底前全省所有接種單位達到規范化預防接種門診建設標準。將嚴格規范村級接種單位服務行為,不得違規開展預防接種;對偏遠、交通不便地區,通過加強鄉鎮衛生院流動服務,提高預防接種的可及性,保證預防接種質量;優先保證類疫苗接種,按照受種者“知情、自愿、自費”原則使用第二類疫苗,嚴禁誘導使用第二類疫苗。